劫車搶錢殺人三名案犯一審領刑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記者趙野)11月25日,蘭州中院一審宣判了一起搶劫案,周木灑因犯搶劫罪被判無期徒刑,馬福成、馬月財因同罪名分別領刑13年、7年,並處不同罰金。
  2012年4月28日23時許,家住東鄉縣的周木灑、馬福成等四人(一人在逃)在蘭州市安寧區乘坐受害人尤某所駕駛的汽車前往西固,在乘坐途中周等人將尤某劫持到後排座位,並用刀扎傷尤某。後周木灑等人將汽車開至蘭山上對尤某進行搶劫,共搶得現金600餘元及手機2部,在實施搶劫後四人將尤某雙手反綁放入汽車後備箱內,最後將車棄於蘭州市城關區中山路市交通局南側一巷道內逃逸,導致被害人尤某死亡。  (原標題:蘭州:劫車搶錢殺人 三名案犯一審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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