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黃輝 通訊員熊亮 鐘萍
  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下埠鎮素以儺文化而著稱,這裡保留了古代儺藝的原始形態,是研究中國古代文化的“活化石”,其儺面具或寫實或抽象,或猙獰或深沉,或姦詐或滑稽,表情豐富,性格鮮明,令人嘆為觀止。
  下埠鎮也是全國聞名的陶瓷工業基地。2006年,湘東區政府決定在此成立陶瓷工業園並大量徵地。為此,工業園與當地鎮政府及村委會成立了徵地、拆遷領導工作小組,其工作流程是:工業園派出人員負責對所徵地進行登記,登記後將被徵地村民簽字後的徵地協議送工業園領導簽字;鎮政府派出人員負責丈量土地面積;村幹部負責協調與拆遷戶的關係,指認被徵地界限等數據,協助丈量土地面積。
  就在園區建設如火如荼進行之時,看似分工明確、程序嚴謹的徵地拆遷工作,卻被一群“有心”之人發現了其中的漏洞——工業園幹部、政府工作人員、村幹部三方勾結,虛報徵地面積,套取徵地補償款100餘萬元。在此次徵地拆遷過程中,共查處相關幹部9人,其中4人被法院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被法院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天,湘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向《法制日報》記者獨家披露了徵地拆遷中的貪污眾生相,揭開了“儺面具”下貪腐幹部和村官的真實面目。
  “潑辣能幹”的女村長
  王南,在下埠鎮大陂村工作了二十幾年,先後擔任了村婦女主任、會計、副書記、村長兼報賬員,給人的印象是“作風潑辣、膽大能幹”。
  2009年4月,萍鄉市陶瓷工業園在大陂村徵地拆遷。根據安排,大陂村原副村長施昌負責協助開展徵地拆遷工作,王南及其他村幹部負責協助施進行丈量土地、簽訂協議等工作。
  4月份的一天,王南等人與工業園派出的張國、下埠鎮派出的鎮長助理雍華一起在該村毛乾組丈量土地。王南將施昌拉到一邊,說虛報一塊山嶺,弄點錢花。施當即同意。
  王南隨即找到時任村書記李春,說了虛報徵地面積一事,並稱與工業園和鎮政府負責徵地的人員已經溝通好了。李春馬上表示同意。
  隨後,王南便又找到雍華,將此事說了,並說已和施昌、李春溝通好了。雍華考慮了一會,便稱只要前期工作做好了,他到時去丈量土地並簽字就可以了。
  幾個人串通好後,施昌即帶著張國、雍華到商量好的大陂村與光華村交界處去丈量土地,實際徵地面積為8.896畝,但在上報材料時,徵地面積卻填成了103.896畝。
  很快,虛報土地的補償款11.8萬餘元就輕易到手。雍華、李春、王南、施昌各分得2至3萬元不等。
  就在4人為套取的錢順利到手而沾沾自喜時,湘東區檢察院接群眾舉報,並對此案立案調查。聽到風聲後,王南當即與李春商議將這些會計帳簿銷毀,並指使其妹妹王鳳將會計帳簿轉移並燒毀。
  2013年10月25日,王南因犯貪污罪、故意毀壞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數罪並罰,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7萬元,罰金3萬元;施昌因犯貪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產7萬元;李春因犯貪污罪、故意毀壞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但有自首情節,數罪並罰,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3萬元,罰金3萬元;雍華因犯貪污罪,但有自首情節,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財產3萬元;王鳳犯故意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3萬元。
  讓人心痛的年輕幹部
  與大陂村王南等人的犯罪相比,年輕幹部胡林與下埠鎮杞木村原副村長王雲、杞木村龍形灣組小組長李芳一起虛報徵地套取補償款的犯罪手段更為簡單。
  胡林,1981年出生,在單位連續多年年度考核優秀,案發時已任湘東區某鎮創建辦主任,其兒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為其治療已花費大量金錢。
  2010年7月,胡林被工業園委派到杞木村開展徵地工作,負責登記土地數量和簽訂協議等。李芳提議簽訂一份虛假徵地協議套取補償款,王雲、胡林均表示同意,並虛構了徵用李芳土地62畝的協議,由胡林將這份協議與其他徵地協議一起送往工業園按正常徵地程序辦理手續,套取徵地補償款7萬餘元。李芳將這筆錢取出後自己分得1.6萬元,胡林分得2.8萬元,王雲分得2.2萬元,剩餘的錢三人用於吃喝等花費掉了。
  嘗試了這次甜頭後,胡林想到自己的兒子治病要花這麼多錢,而通過虛報徵地面積能這麼簡單的就套取大筆補償款,便開始了瘋狂的套取之路。
  從7月7日到8月6日,胡林伙同王雲以不同人的名義簽訂虛假徵地協議5份,共虛報徵地面積88.2畝,套取徵地補償款10萬餘元,其中胡林分得4萬元,王雲分得5.9萬餘元。
  同年8月11日,胡林又通過以村民何花的名義簽訂虛假徵地協議,虛報徵地面積22.8畝,套取補償款2.59萬餘元,並將其中的2.2萬元占為已有。
  2013年8月8日,胡林因犯貪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王雲因犯貪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李芳因犯貪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萬元。胡林三人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13年12月10日,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不住誘惑的黨委委員
  張平,1974年生,案發時任萍鄉市陶瓷產業基地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按常理,以張平這個年齡,如果不出事的話,在為官之路上還有更多的升遷和光環在等著他。然而,只是因為沒有經受住一時的誘惑,結果淪為階下囚。
  2006年7月,張平受萍鄉市陶瓷工業園委派負責杞木村鐵沖片區的徵地工作,杞木村則由該村的村副主任肖明負責協助。
  2006年10月份的一天,張平和肖明在老鐵沖村辦公樓的一間辦公室休息時,肖明對張某林說:“張主任,徵地工作很辛苦,我們天天這麼累,能不能搞點經費用用?”
  張平聽後猶豫著,沒有說話。這時,肖明又說:“我是下山咀組組長,以下山咀組的名義搞點錢,不會有什麼問題。到時錢是打在我的賬上,我在組上做好帳就沒事。”張平聽後點點頭:“只要安全,就可以。”
  隨後的一天,張平在肖明辦公室拿出一份空白徵地協議,填寫了41.58畝的徵地土地,並由肖明在被徵地人處以山咀組組長的名義簽上自己的名字,同時為了領款的時候不使人產生懷疑,肖明還在被徵地人處簽了一個“肖明光”的名字,張平則在工業園方處簽上自己的名字。這份協議由張平和其他徵地協議一起送到工業園按正常的徵地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後,很快就領取到了補償款4.74萬元。
  肖明並沒有因此滿足,2006年10月28日,同樣是在老鐵沖村辦公樓的一間辦公室,肖明對張平說:“我有個玩得很好的朋友肖游,他在餘家坡有塊土地要被征收,我們可以以肖游的名義增加點被征收的土地面積,搞點工作費。”
  張平當時又猶豫了,沒有說話。肖明看到他不同意,又說:“我和他玩得很好,他這個人也很老實,且經常在外面做事,只要我和他說好就沒有任何問題。”張平聽後,就答應了。
  肖游確實有塊土地要被征收,面積8.08畝。簽訂徵訂協議時,肖明並沒有和肖游說增加土地面積的事,私自將徵地面積改為28.08畝,且沒有把協議給肖游細看,直接將協議的簽字頁給肖游簽字。
  簽完後的協議,照樣由張平簽字後送往工業園辦理相關手續。工業園將28.08畝徵地的補償款打入肖游的銀行帳戶後,肖明告訴肖游有村裡其他人的補償款2.28萬元也打入了他的帳戶,要肖游取出後拿給他。肖明將這次以肖游名義套取的22800元以及之前套取的4.74萬元全部取出,分了3.5萬元給張平,自己則留下3.52萬元。
  2013年11月25日,張平因犯貪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7萬元;肖明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沒收財產人民幣8萬元。(註:文中當事人均使用化名)
  法制網南昌4月14日電  (原標題:檢察官獨家披露“儺面具”下徵地拆遷貪污眾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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